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和田地区国家药监局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发布定制式医疗器械监督管理规定(试行)的公告(2019年 第53号)和田地区医疗器械咨询代办代理公司

2022-03-05 14:35:13     1651

  为规范定制式医疗器械注册监督管理,保障定制式医疗器械的安全性、有效性,满足患者个性化需求,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〉的决定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0号)规定,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会同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制定了《定制式医疗器械监督管理规定(试行)》,现予发布,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。
  附件:定制式医疗器械监督管理规定(试行)

国家药监局 国家卫生健康委
2019年6月26日


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19年第53号公告 附件.doc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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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网络 或国家官网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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